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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四五 尼拘律童子本生谭

[菩萨=童子]

序分

此本生谭是佛在竹林精舍时,对提婆达多所作之谈话。即某日之事,比丘等对彼云:“法友提婆达多!佛为汝之庇护者,汝于佛之荫得以出家,受具足戒,了解三藏之佛语,得达禅定,汝之名闻利养尚又辜负十力[佛]。”彼弃一草叶答曰:“予所为之德,并未多依沙门瞿昙而受。”彼等于法堂就此事开始谈论。佛适出于其所,问曰:“汝等比丘!今为何语集于此处?”彼等答曰:“如是云云。”佛言:“汝等比丘!提婆达多忘恩,对友邪恶,非自今始,前生亦即如是。”于是佛为说过去之事。

主分

昔日,王舍城摩揭陀大王治国。当时王舍城之一豪商,为自己之子娶来田舍豪商之女为妻,彼女无子,于是其后对彼女不与尊敬。“我等之子家中住一石女1,家门如何繁荣?”豪商故使彼得闻,向诸人间话。彼女闻后自思:“予将伪装妊娠之状,瞒过此等诸人。”于是向忠实自己之乳母问妊娠2之心得,“予之爱母!妊娠究应如何为之?”彼女闻乳母教示,隐瞒月经之时,显示嗜好酸物,更于手足肿涨时期,将手足之手打肿;以布带3使每日腹部增大,乳头变黑。凡此种种,彼女于造作之时,除乳母外,不于任何人前为之。其夫亦向彼女与胎儿之注意。

如此情况经过九个月,彼女思住父家生产,向翁姑乞假,乘车伴多数从者,由王舍城出发,走向归家之途。然在彼等之前方,时有商队行路,商队过一夜后,晨起出发时,彼女于朝饭之顷到达商队离去之场所。

某日之事,其商队中有可怜一人独行之女人,于夜间在某尼拘律之根元处生子;当日晨起出发时,彼女自思:“予如不与商队一同则不能成行,如有寿命,可复得子。”于是将胎盘及胎内不净物掩埋,舍儿于其处而去。幼儿为树神守护,彼为谁人?彼非凡人,实为菩萨当时如此再生。

彼女洽于次日朝饭之顷,到达其处。彼女自思:“予须排泄方便。”于是与乳母赴尼拘律树之根元。彼女(豪商之妻)于彼处发现一金色之幼儿,彼女喜曰:“爱母!予等终于达成任务。”彼女解开缠附之布,于膝部涂以胎血及胎内不净之物,告诸人以自己生产之事。如是不久,从者为彼女四周张开天幕,充满喜气向王舍城送出信息。而彼女之翁姑以为:“儿媳生子,如何再赴母家,今应速返。”于是遣使告知。彼女折返归路,入王舍城。其家人等往迎彼女,为幼儿命名,因当于尼拘律树根元所生,命名为尼拘律童子。

洽于其日豪商之妹亦于归母家途中,在某树之枝下生子,于是其子命名为树枝童子。是日复有住于豪商之侧有一裁缝之妻于布带之内产子,其子命名为普提迦(贫乏人)4。豪商以彼等二人之幼儿与尼拘律童子之诞生日相同,亦接领与尼拘律童子一同养育。

三人一同成长,达成年后,彼等往得叉尸罗,勤勉学艺,豪商之子等二人向师尊支付束修二千金币,而尼拘律童子使普提迦童子于自己之侧学习。学艺完全终了,彼等向师尊乞假云:“我等将学习田舍之习惯。”于是一同出发,经过时日之内,到着波罗奈,宿泊于某一轩之寺中。

尔时波罗奈之王亡七日,诸人云:“明日我等将准备祭车。”于是告示之大鼓,遍打于市内。彼等三人横卧于树之根元而眠,普提迦童子于天明即起,接近尼拘律童子而坐。而栖于大树上之雄鸟中,居于上方之雄鸟,落粪于下方雄鸟之体上,下之雄鸟向上之雄鸟云:“谁落此粪?”“亲爱之友!予不知而落粪,请恕我。”“汝以我身体为汝之便所,我之品位,汝尚不知。”尔时,上之雄鸟向彼云:“予实不知触汝之怒,汝究有何品位?”彼曰:“杀予而食肉者,晨起可获得千金,若然,何故予不得夸耀耶?”尔时,他鸟向彼云:“汝有是位之事,即行夸耀,然若杀予食脂肉者晨起成为王者,食中肉者为将军,食附骨肉者为出纳官。”

普提迦童子闻其语后自思:“于我等[获得]千金又有何益?取王国者,方可满足。”于是彼徐徐登树,捕获上方睡眠之雄鸟杀之,以炭火烧之,脂肉与尼拘律童子,中肉以树枝童子,附骨之肉则自己食之。食事终了时,彼云:“亲爱吾友尼拘律童子!汝身今日将为王者;亲爱吾友树枝童子!汝身将为将军;然予将为出纳官。”问曰:“尔何故知之?”于是告以先前听闻之语。彼等于朝饭时进入波罗奈,于某婆罗门家食熟酥混砂糖之米粥,然后出市外进入公园。尼拘律童子横卧于石板5之上,其他二人则横卧于其外侧。

此时人人乘载王者五象徴6于祭车之内出发,有关此一详细谭见摩诃伽那迦本生谭[第五三九]之说明。祭车往公园转方向后,停留作登山之准备,司祭官自思:“公园必有有德者居住。”彼进入公园,发现童子,将衣服自足退下,见其足底,认有王者之相,车轮之印,于是云:“童子适宜为全阎浮提之王,今将波罗奈国与彼治理亦无妨碍。”于是击打铜锣及其他鸣物。

尼拘律童子醒来,将布片由头面扯下,彼观见大众后,复转向而寝。经少时之后,于石板上结跏趺坐。尔时司祭官跪向彼曰:“天!王国临于御身。”而彼答:“善哉!”尔时司祭官使彼于其处财宝积聚之上,立彼而灌顶。

彼即王位后,与树枝童子以将军之位置,得大尊敬而入街。普提迦童子7常时与彼等一同出行,自此以来,菩萨(尼拘律童子)于波罗奈如法治理王国。某日,彼思念父母,向树枝童子云:“亲爱之吾友!予无父母不能生活,汝与多数从者前往,陪伴父母来我等之前。”树枝童子加以拒绝云:“此非予之工作。”于是彼命普提迦童子前往,童子云:“谨遵王命。”往彼父母之所向尼拘律父母曰:“贵身之子继承王位,请即前往。”然彼两亲云:“予等为富豪,已为充分,不思前往彼所。”加以拒绝;树枝童子之父母亦云彼等不欲前往,彼向自己之父母亦云,然彼等曰:“予等为裁缝工作之生活,此亦充分。”亦与拒绝。

彼不得两亲之同意,归来波罗奈,彼思:“予于将军之家愈休旅途之疲劳后,再往会尼拘律童子。”于是彼行至将军住居之门前,向守卫者云:“将军之友普提迦童子求见,请转告将军。”门班依言通知。

然树枝童子自思:“彼不与我王国而与彼友尼拘律童子。”彼起恨意,而今闻普提迦童子前来,心中大怒云:“彼之友为谁,彼乃乱心奴隶之子,为予掴之。”于是门班扑打8彼之手足膝臂,捉捕颈而将彼掷出。

于是彼思:“树枝童子因予而得将军之地位,彼不感谢,而反戈相向,将予痛打掷出。然尼拘律童子为贤明者,为一感谢甚深之善人,予往其人之前。”彼往王之门前,使门班通知:“贵君之友普提迦童子求见。”王呼延见,见彼之来,出座相迎,表示欢迎,然后使之整理须发,着种种装饰物品,款待种种优美美味食物,然后与彼共坐快谈,而问及父母之近况,闻悉不来此方。

树枝童子更又自思:“此普提迦必在王之面前,诽谤于予,然予往其处,使彼不能有何所言。”于是前往王所。普提迦童子于彼之前向王云:“大王!予因旅途劳顿,予思:‘往树枝童子之家休息后,再来此处。’因此予往其处,然树枝童子云:‘予不识彼。’并痛击于我,引颈掷出,此事王能置信耶?”于是唱次之三偈:

    此事实是予不知    谁为此事谁之子

    树枝童子如是云    尼拘律!大王如何作思惟?

    彼更掴我喉    诸人掷出我

    颜面加一击    谓从树枝言

    忘恩愚昧反戈者    此为汝友劣树枝

    彼为如斯下劣业    君王!此为彼之恶人行

尼拘律童子闻此,唱次之四偈:

    此事实是予不知    何人对予亦未言

    友!树枝所为之恶业    汝今语我我始知

    树枝我两友    汝为助糊口

    人中大威者    主权与我等

    依汝得威德    是无可疑惑

    种子在火内    燃烧不能生

    邪恶人行为    破灭不发芽

    人若感谢恩    行为有高德

    美田莳种子    行为不破灭

尼拘律童子如是总唱此等时,树枝童子犹立于其处。王向彼曰:“树枝童子!尔不识此普提迦耶?”彼默然无语,王向彼课以王罚9,唱第八之偈颂:

    心怀邪恶想    可哀诈欺汉

    以剑杀树枝    我不欲彼命

普提迦童子闻此后自思:“予不欲此愚痴者为予舍命。”于是唱第九之偈:

    大王且赦彼    命亡难返回

    天尚恕恶人    我不欲杀生

王闻彼之言,赦免树枝童子而欲以将军之职与普提迦童子,然彼不希望,于是与彼适于计划协定之出纳官之职。以前无此特殊职务之官职,此为此后之新设。其后,普提迦出纳官受子女之祝福而对子女教诫唱最后之偈:

一〇

    近侍尼拘律    不与树枝共

    殉死10尼拘律    勿生树枝侧

结分

佛述此法语后,佛云:“汝等比丘!提婆达多前生即如此之忘恩。”于是为作本生今昔之结语:“尔时之树枝童子是提婆达多,普提迦是阿难,尼拘律童子即是我。”

注 1 石女Vanjh’itthi(无子之女),从佛教用语而译。

2 妊娠原语gabbhiniparihara,意味妊娠中之起居动作乃至就胎儿之注意。

3 布带原语piloka-vethana。

4 普提迦(pottika 贫乏人),从注为potthika,与ponti 同义,“褴褛”之意且有“贫乏人”之意。

5 石板(sila-patta)为石造之休息台,公园内王之休息用石板,即指玉座而言。

6 王者之五象征(panca raja-kakudhabhandani)为剑、天盖、王冠、上靴及扇五种。

7 pottiya 普提迦俗称pottika 贫乏人,常被如此使用。

8 “扑打”底本为(kotthapeti),今从注kottapeti 为正。

9 “王罚”底本祇有王字,依注为raja-danda(王罚、依王命刑罚之意),今从此译。

10 “殉死”matam seyyo 按文意之意译。

四四六 球茎本生谭

[菩萨=智贤童子]

序分

此本生谭是佛在祇园精舍时,对扶养父亲之一优婆塞所作之谈话。彼对贫乏之家庭与以再生。彼母亡故后,彼晨间早起,用杨枝刷牙净面洗手后,即耕作佣工,得金储蓄,准备粥饭,扶养父亲。父向彼云:“爱子!尔单独为内外工作,为汝娶一良家之女,如是彼女为汝作家庭工作。”其子答曰:“吾父!女入家庭于父于予决不快乐,父勿为是想,予尽一生扶养尊身,尊身死后,再作考虑。”

彼父不顾子之不喜欢,终于携来一女为子之妻。彼女善于言辞,行为下贱,其夫以其对父能言善语,心中欢喜,而彼所得欢喜之物,皆与彼女,然彼女即交与翁。其后彼女自思:“予夫所得总不与父,仅只与予,彼确已对父失爱。予以方便,违逆我夫,将老人由家赶出。”自此以来,彼女以过热或过冷之水,过于咸辣或全无盐气之食物,乃至非常浓或非常稀薄之粥与翁,如是渐次为敢行虐待之原因。而当彼怒时,彼女亦使用粗暴之言辞,互相喧闹:“何人能与此老人交谈?”彼女到处吐痰,使夫恼怒,而云:“汝观父之所行,‘彼亦不可,此亦不可。’”彼女所云,使彼发怒。彼女又谓:“此家汝父所居,否则则予所居。”尔时,彼对彼女云:“予妻!汝尚年少,何处汝皆能生活,然予父年老,若汝不支持予父,汝可由此家出往他处。”彼女惊惧云:“今后决不如此。”于是向翁之足前平伏谢罪,而如日常行法,看顾于翁。

先日以来,彼恼于彼女之所行,彼优婆塞未来佛前听闻说法,直至彼女恢复本来性情,彼来至佛所。尔时佛问曰:“优婆塞!汝何故七八日间未来听闻说法耶?”彼说明其理由,佛言:“汝不从女之言,逐出汝父。然前生汝受其言,伴父至墓场,欲埋之而死时,予年七岁顷,向汝语父母之美德,制止汝杀亲之所行1。当时汝闻我之法语,终生看顾汝父,得赴天界。依我与汝此一教诫,汝于后生亦不舍离,依此理由,汝不受2彼女之言,逐父他去。”佛依彼之乞求,为说过去之事。

主分

昔日于波罗奈都梵与王治国时,迦尸国某村之一家庭,有一名瓦西塔伽之青年独子,彼看顾其父母,其后,母亲亡故,扶养父亲。此谭完全如现在之事实[序分之语],然其相异之处,则如下所述。彼女云:“请观汝父之所行,‘此亦不可,彼亦不可。’”彼闻之而怒。复云:“汝父性情粗暴,常事喧哗,老衰为魔所恼,不久将死,予与此等之人不能住于一家。然此人自身,二三日中死逝,汝伴彼前往墓场,于其所掘穴埋彼,然后以锄打碎其头绝命,上覆以土再归。”

彼女再三云时,彼云:“杀人乃重大之事,予如何能杀其人?”“予向汝说明方法。”“如是请讲。”彼女云:“汝于天明之时,往汝父之寝处,大声呼唤,使众闻之:‘父亲!汝于某村索债之债务者,予往而不归还,若汝亡故,彼不归还[债务]矣,因此,汝与予明日乘车,晨起出发。’汝如此宣告,于其时刻起床,准备车辆,使其乘向其处,伴往墓场,埋于穴中之后,大声呼唤强盗夺财,于杀彼终了塞穴之后,洗头归来。”瓦西塔伽云:“诚为善法。”彼同意彼女之言,准备车辆出发。

然彼有一七岁贤而聪明之子,此子闻母之言语自思:“予母邪见,杀家之祖父,为杀亲之事,予不赞成。”彼静往祖父之侧就寝。瓦西塔伽为妻所告时准备车辆:“父亲!请乘车,予等前往清算债务。”彼使父乘车,然童子最先坐于车内,瓦西塔伽不能制止,于是一同往墓场而行。彼父与彼子乘车于其处等待,彼则独自下车,持锄与笼至某一秘密处所,开始掘四角之穴。童子下车,前往其侧,如作不知之状,唱第一之偈:

    无有球根与球茎    比拉莉与卡兰巴3

    独自冢间森林中    予父!不知汝掘何等穴?

彼父于其时唱第二之偈:

    尔之祖父身太弱    为诸病苦所烦恼

    予今将彼埋入穴    彼之生存予不喜

童子闻此唱次半偈:

三(A)

    父怀思惟为邪恶    汝为非业得惨果

然后如斯语后,由父手取锄,于近处开掘一他穴。

尔时父往彼处问曰:“爱儿!何故汝欲掘穴?”彼向父说明,唱第三之偈:

三(B)

    父!年老斯行为    尊身应受者

    予行家义务    掘穴为埋汝

于是其父唱第四之偈:

    相逼以恶口    童子!汝语予之侧

    尔为予实子    奈何无慈悲

智贤童子对斯语作答辩一偈与感兴二偈,唱次之三偈:

    父亲!予非无慈悲    勿宁慈悲深

    尊身犯非业4    予实为防彼

    父亲!父母为何者    无罪非法杀

    身坏命终时    无疑堕地狱

    父亲!父母为何者    扶助以饮食

    身坏命终时    无疑生天界

父闻其子之法语已,唱第八偈:

    爱儿!汝非无慈悲    对我慈悲深

    予受汝母言    为此悲惨事

童子闻此云:“父亲!女人者,犯罪不受非难,则再三为恶,然为使不复为如此之事,则必须屈服吾母。”于是唱第九偈:

    尊身之妻为下贱    然彼为我亲生母

    将彼由我家逐出    为父招来他苦故

瓦西塔伽闻其贤子之语,心甚满足,彼云:“爱儿!予等回返。”于是祖、父、子三人乘车而去。然此破廉耻之彼女自思:“此不吉5者离我家去。”彼女心中欢跃,以有湿气之牛粪扫除其家后,煮米粥而往眺望彼等归来之路时,见彼等前来,而离去之不吉者又复携归。彼女怒鸣曰:“呜呼!汝不运之人,奈何又将此不吉者携归。”瓦西塔伽一言不发,由车上解轭,向彼女云:“汝破廉耻之辈,汝竟何言!”使彼女吃强大打击,将彼女之足捕捉掷出,并云:“今后不得再入此家。”然后使父与子入浴后,自己亦入浴,三人食其米粥。然此恶性之彼女,数日间于他家逗留。

尔时子向父云:“予母尚未充分会得明白,尊身为使予母生起烦恼,声言:‘如是如是之村,有叔父之女,彼女将前来扶养予父与子及予,予将携彼女前来。’并持华环,香水备车出发,而于某地方徘徊,至黄昏再行归来。”彼依其子之言而行。

近所之女等语彼女曰:“贵女之夫,为携其他之妻前来,往如是如是之村出发。”彼女闻此,恐惧战栗而言曰:“予今零落,无复再归之机会。”而思:“惟有乞愿于己子。”于是急往其子之处,平伏彼足之前言曰:“除汝之外,予无避难之所,今后予对汝父与祖父,看顾如庄严之庙堂,因此,希能再入此家。”子云:“善哉!若母二度勿为此事,予可达成此一约束,母须正心着意。”彼于其父归来时唱第十之偈:

一〇

    尊身之妻为下贱    然为我之亲生母

    今被调御如驯象    恶性之女可归来

如此彼向彼父语后,出往伴母归来。彼女向夫与翁谢罪,而自此以后心被调御,具足正法,看顾夫、翁及子。两人均从子之教诫,为布施等之净业,得赴天界。

结分

佛述此法语后,说明圣谛之理——说圣谛竟,扶养父者达预流果——佛为作本生今昔之结语:“尔时之父、子及妻是如今之三者,智贤童子即是我。”

注 1 杀亲之所行(Pitughataka-kamma)底本为PitughataKamma,今从脚注而译。

2 “不受”,底本gahetva,今从脚注改为agahetva。

3 比拉莉(Bilali)及卡兰巴(Kalamba),俱为食用草根之名。

4 非业(ludda-kamma) 谓“残忍之行”。底本有kamma karosi luddam,kammam K.为脚注之误植。

5 不吉之原语为kala-kannin,黑耳之意,黑耳为不吉之兆。